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点击:[22]人次
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天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对于一些收入水平较低的朋友来说,在天津这个大城市基本上是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因此可以考虑去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它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但在天津购买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下面大家就一起来看看有关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相关知识吧。,目录 1、 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 天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1 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天津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2 天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