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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电器电暖器维修以案释法这样的便宜占不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点击:[13]人次

文章来源 | 平谷检察

案情回顾

张肖(化名)与李小波(化名)是同村街坊,2022年 7月2日,张肖在胡同口乘凉时听邻居说李小波一家两天后要搬走,7月4日一早,李小波将家具物品装车,关上院子大门后,一家人随车离开。

张肖看到李小波离开遂进入李小波家,将院子及屋内的自行车、电磁炉、电暖气等物品搬到了自已家中。

当天中午,返回家里处理未搬离物品的李小波发现院子大门敞开,东西都不见了,遂报警。民警在张肖家将被盗物品起获并发还李小波。

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400 元。

判决结果

张肖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说法

张肖抱着贪小便宜的心态,自以为邻居已经搬完家,既然大门只是关上而没有上锁,其家内的物品就可以“先到先得”,却不知自已未经邻居允许进入邻居家中“搬”走物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入户盗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他人物品勿伸手,有些便宜占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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