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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红光路电器维修西安一小区装修需交纳2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6]人次

前往物业办理新房装修手续时被告知,需交纳2500元保证金,这让业主觉得不怎么合理。

王乐(化名)是西安市红光路德杰状元府邸小区业主,小区今年9月底交房后,王乐便着手进行装修,希望尽快入住,而前往小区物业办理装修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交纳的保证金费用,却让她很不理解,“装修保证金按照面积收取,住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收取2500元,小于100平方米则收2000元。”王乐说,她了解到,按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不允许物业再收取保证金及装修押金这类的费用,西安市很多新小区也不再收取此类费用。

华商报记者看到,在小区张贴的《办理装修许可证资料》中,也未提到要交纳此类费用。

10月12日,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收取的并非押金,而是“公区维护保证金”,“交房后,业主进行装修,保证金也是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保证。”物业人员说,业主装修完毕,物业在进行竣工验收后,业主即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或者装修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

装修向物业公司交纳保证金或押金是否合理呢?西安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曾表示,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费用由物业和业主协商,只要双方协商好即可,政府不再制定指导价。

华商报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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