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器开票是几点税金结算经验分享之税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12]人次
税费作为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了工程总价的很大一部分,从2016年营改增过后,一般纳税人主体税率从原来的3%变成11%、10%、直到现在的9%,税率随着国家的政策一直在变动,对于一些工期长的项目,税费跨越了几个阶段。税费的变动是国家对现有经济形势做出的调整,对于企业来说这算是减负,但是对于结算工作来说就不是那么友好了。而税率的精准计算,这就很考验一个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
税费计算虽说不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但是对于大工程来说也是一项不小的费用,精准计算税费就显得很有必要(不要以为以前的项目税费高现在的税费低,按以前的税费结算也不会吃亏,但是审计不是傻子,按规定超出10%部分审减的费用需要施工单位承担,也是一大笔费用,不要在这种一眼就看的出来的地方耍心眼子)。那要怎样做才能又快又准地计算税费呢?我结合以往之经验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看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是结算的依据,也是预算税费取费的依据,预算文件编制期税费要与当期国家规定建设工程税费的收取比例一一对应。
二、收集往期已开发票。结合目前公司各项目现状来看,有些项目跨越年限久远,所开发票税率有11%、10%、9%的。这些发票需要一一收集作为税率计算的依据(发票的开票记录财务有台账)。
三、确定结算时的税率收取比例。这个税率的收取可以填写投标时的收取比率,也可以按结算期的税率收取比率计算,计算总价的时候无非就是加减法四则运算的运用,现在我就以结算期的税率收取比率为例计算项目的结算总额,计算示例如下:
因为软件计算税额是统一按9%取费,不能智能区分,所以需要人工重新计算则:
1、不含税总金额-不含税已开票金额=不含税未开票金额
7339449.54-5892710.89=1446738.65(元)
2、不含税未开票金额×9%(结算期税率为9%)=未开票税额
1446738.65×9%=130206.48(元)
3、未开票不含税金额+未开票税额=未开票含税总额
1446738.65+130206.48=1576945.13(元)
4、则实际结算的总额=未开票含税总额+已开票含税总额
1576946.13+6500000.00=8076945.13(元)
最后我们报给业主的结算总额应该是8076945.13元而非8000000.00元,这其中的差异看着不大,那是因为基数不大,但是对于上千万上亿的项目这个差距就很大了,所以为了做好结算,我们需要对每个关键节点做好把控,做到准确计算,只有对自己所有的计算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稳坐钓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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