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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养狗处理养犬管理新规定实施南浔区开出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点击:[9]人次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凌晨0时05分,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近期的群众举报,在定点巡查中对人瑞路某老旧小区居民在楼道养狗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现场宣读《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并责令其现场改正相关违法行为。

近年来,关于不文明养犬的群众举报并不少见,却苦于没有相关法律抓手,无法进一步开展规范整治工作。2021年11月25日,《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爱狗是权利,文明养狗是应尽的义务。

根据《规定》,养犬管理实行严格规范、禁限结合,遵循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养犬行为,可以向政府设立的投诉举报平台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根据《规定》,湖州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后的十五日内或者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此外,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单位养犬的,每个单位限养一只。且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养犬行为。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养狗的市民们,南浔区目前已正式实施养犬新规定,要尽早学习,早日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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