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养猫6000多人被网上养猫平台骗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点击:[3]人次
6000多人被网上养猫平台骗得血本无归?集资诈骗最高可判死刑
【#6000多人被网上养猫平台骗得血本无归#】——一个网络贴吧广告宣称,只要在网上养猫就能赚钱,而且还是高额回报!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有6000多人跳入“陷阱”,不仅没有见到高额回报,网上养猫的本钱也被跑路的老板卷走。有不少人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打出去的钱是干嘛用的,也不知道网上养猫究竟是何意!其中,还有人为了高额回报,是刷信用卡投的钱,目前已面临无法还款的局面。
一、网上养猫就能赚钱?
网上养猫就能赚钱,这个一听就不靠谱,但当它给你许以高额收益的时候,却有6000多人相信了,他们最终血本无归被骗了上亿元。其实骗子的操作相当简单,他们先在网络贴吧上发布广告称:有一款名叫“喵喵”的App,在网上养猫就能赚钱,而且还是高额回报,添加微信就能了解详细情况。当你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加了微信之后,他们就会把你拉到一他们微信群,这时你已经上钩了。
在微信群里,你会看到众多别人转发赚钱的截图以及信息,直到某一天你忍不住开始往“喵喵”App里投钱,你就彻底被套住了。可悲的是有人在APP出现问题无法登陆,已经对骗子平台出现怀疑的情况下,还被忽悠着继续投钱。小芳和小敏就是众多被骗者之一,她们之前分别投入了四万多元和两万多元,且一分钱的回报也没有见到。遇到APP无法登陆后,她们已经开始怀疑,生怕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但当她们上线主管,突然跑到郑州请她们吃饭,并表示“喵喵”App没有问题,可以继续投钱”后,她们就相信了又分别投入了两万多元。结局可想而知,只会进一步扩大损失。还有更多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钱打出去用来做什么?他们只记得高额的收益,更有人投入的钱是靠刷信用卡来的。这些人纯粹是被金钱冲昏了头脑,而且还是没见到的钱,骗子给开的空头支票。
二、上万人被网上养猫平台血洗
如今“喵喵”APP已经彻底不能登录,负责人也失去音信,联系不上,终于反应过来的人们选择了报警,目前粗略统计全国各地有四万多人受骗,金额更是数亿记记。
目前,多地警方已经立案开展调查,警方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分析: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庞氏骗局案,先许给投资者高额的利润来吸引人们入局,用后来者的钱填前面人的资金以及高额利息,资金越滚越大,可人们永远不知道资金什么时候跟不上,老板什么时候会卷钱跑路。通过这次的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永远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想占便宜最终往往吃大亏。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到正规的银行或者券商公司,利润太高的,一定要小心。
三、利用网络实施集资诈骗
本号认为该案件明显涉嫌网络集资诈骗案。具体如下:
一是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属于集资诈骗罪。这种网上养猫等旁氏骗局明显属于诈骗行为,因为从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就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属于诈骗的特殊犯——即集资诈骗。此外,集资行为必须面向社会公众,但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骗取了多数人的资金。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客观行为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款,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换言之,只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
2.诈骗罪的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可见,集资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是一种特别关系,所以,集资诈骗罪的构造与诈骗罪的构造相同。刑法第 192 条所规定的"诈骗方法"就是指"欺骗行为"。欺骗行为,表现为向受骗者表示虚假的事项,或者说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但这种欺骗行为必须是使受骗者陷入或者继续维持(或强化)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就集资诈骗而言,只要某种行为足以使对方陷人"行为人属合法募集资金"、"行为人属正当募集资金"、"行为人的集资获得了有权机关的批准"、"出资后会有回报"等认识错误,足以使对方陷入认识上的错误,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至于行为人是就事实进行欺骗,还是就价值进行欺骗,均不影响欺骗行为的性质。因此,对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只能进行实质的限定,而不可能穷尽其具体表现,故不能人为地将集资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局限为几种特定的手段。
第二如喵喵app实际控制人具有卷款跑路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 1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 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 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 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 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 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第三此类旁氏骗局都有虚假承诺回报且只需具有承诺回报可能性即构成犯罪的要件要素。本案中,喵喵app承诺“网上养猫就能赚钱”,显然就符合了虚假承诺的要件要素,明显构成集资诈骗。首先,承诺回报必须是虚假的,而不是真实的。其次,承诺回报应限于行为人承诺"只要出资即可通过出资行为获得回报",而不是指承诺出资人在出资后通过出资人的生产、经营等行为可以获得报酬。最后,所承诺的回报不必具有确定性。换言之,集资诈骗的行为人,既可能通过虚构确定的回报骗取资金,也可能通过虚构不确定的回报骗取资金。实践中发生的各种网上虚拟养猫等的案件,往往属于后一种情形。再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发行彩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也成立集资诈骗罪。虽然影票的中奖率极低,购买者获得回报的可能性极小,但以非法发行彩票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人,通过彩票的特点承诺了回报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只要承诺的回报具有可能性即可。
四、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 192 条、第 199 条和第 20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本罪在量刑时,不能仅以集资诈骗的数额为根据,还要考虑诈骗手段、诈骗次数、危害结果等情节。集资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只有对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才能依法选择适用死刑。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追缴、退赔后,挽回了损失或者损失不大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也不应当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