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法律法规汽车制造法律法规知识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点击:[21]人次
汽车制造法律法规(汽车制造法律法规知识)
1.汽车制造法律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零部件》是一款Android平台的应用。]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8-3-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7-9-19)
市**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整顿和规范全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市场活动的通知
/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人民**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办公室(2007-7-10)
吉林省人民**关于加快我省汽车零部件发展的意见
/ 吉林省人民**(2006-4-12)
十堰市**办公室关于参与全国大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展示(交易)活动的实施意见
/ 湖北省十堰市**办公室(2005-12-29)
关于制定《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
/ 海关总署(2005-3-28)
市**关于扶持中国汽车零部件淮海生产基地发展的政策意见
/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2005-3-14)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商务部[商务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的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2005-2-28)
市**关于印发2005中国(徐州)汽车零部件名优产品交易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2005-2-28)
焦作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焦作市汽车零部件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办公室(2005-2-21)
关于建设安徽省汽车零部件(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意见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2004-12-30)
关于转发安徽省汽车零部件(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05年~2010年)的通知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办公室(2004-12-30)
江门市人民**关于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优惠政策(试行)
/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2004-5-12)
长春市人民**印发关于鼓励国内企业来我市投资建立汽车零部件企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2001-8-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汽车维修站点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通知(已废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7-27)
2.汽车生产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目录(国质检[2005]145号公告)
4、机动车[机动车的英文名称为MV(Motor Vehicle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机动车辆”。]登记规定(修订稿)(公安部令2008第102号)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监(2009)121号,替代2006—87号]
6、国质检监(2009)521通知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替代2007第369号]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替代2006第378号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替代2006第379号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替代2006第380号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章管理规范[国质检监(2009)521]
7、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0〕126号),3.20发
8、关于印发《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通知2010年201号
关于印发《交警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九项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2010年238号
9、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第13号)
10、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9第11号)
3.汽车零部件等“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启动到底利好谁
根据上证报“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启动,2013年暂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对象。”
真正利好的应该是天润曲轴(发动机曲轴), 中原内配(发动机汽缸)万里阳(汽车变速器)等形成规模品牌的专业汽配公司。 汽车零部件等“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启动5股望受益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
据了解,“以旧换再”是指境内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国家牵头选择汽车(行情专区)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工作遵循“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的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将再制造试点企业生产的部分量大面广、质量性能可靠、节能节材效果明显的再制造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
补贴种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确定,具体企业和产品型号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确定。2013年,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年度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财政[**财政是指国家财政中由****直接支配的部分,在国家政权内部反映****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具体补贴比例、补贴上限和推广补贴数量在“以旧换再”推广企业资格公开征集公告中明确。
**财政对每类推广再制造产品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年。 A股市场上,如格林美(行情股吧买卖点)、华宏科技(行情股吧买卖点)、怡球资源(行情股吧买卖点)、天奇股份(行情股吧买卖点)、江苏三友(行情股吧买卖点)等都具有再生资源利用题材。
4.再制造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2009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