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旅游委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征集合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 点击:[0]人次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征集智慧旅游多媒体终端机运维合作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本着合作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洛阳市旅发委拟对部署在洛阳市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游客集散地的55台智慧旅游多媒体终端机征集运营合作单位。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智慧旅游多媒体终端机运维合作单位
二、征集公告有效期限
征集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有效。
三、合作原则
洛阳市旅发委以55台智慧旅游多媒体终端机的指定免费广告位置换合作单位对终端机的免费管理、维护、运行等保障服务。
四、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为洛阳市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参加此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五) 具备信息软件系统、设备和项目服务运营经验。
(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意向合作方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材料
1、资质证明文件;(每页需加盖意向合作单位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能证明意向合作方符合资格的书面材料;
3、意向合作方简介;
4、合作方案概要。
(二)材料递交
1、报名材料应为纸质材料。
2、递交时间:
2018年7月20日18:00前
3、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14楼1404B室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旅发委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3322090
5、报名材料逾期提交或不符合征集要求,市旅发委将不再接收。
六、选用条件
市旅发委收到文件后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谈判时间将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谈判达成一致后上网公示。
特此公告。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文章综合来源于: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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